左羅永浩,右鄭剛
作者丨葉蓁
【資料圖】
編輯丨康曉
出品丨深網·騰訊新聞小滿工作室
1月7日凌晨,紫輝創(chuàng)投鄭剛深夜發(fā)文炮轟羅永浩,稱將聯(lián)合幾十位投資人堅決對其發(fā)起回購,對此羅永浩隨后公開回應。雙方主要的分歧是:用價值一兩百萬美金的新協(xié)議,能否抹平之前對錘子1.75億的回購權。
此次事件的起因是,羅永浩參與創(chuàng)業(yè)的新公司細紅線已經完成5000萬美元的天使輪融資,投后估值不低于1.9億美元,細紅線科技于去年11月告知紫輝創(chuàng)投,公司已預留(投前)5%的股權、(投后)3.72%的股份用于補償錘子科技的眾多老股東。
按照羅永浩給出的協(xié)議,錘子科技之一的老股東紫輝創(chuàng)投預計將通過3家公司累計獲得約0.69%的股權,條件是紫輝同意放棄對錘子科技及其創(chuàng)始人的全部回購權利,如果在11月底之前還未簽署視為主動放棄該權益。
這份協(xié)議在鄭剛看起來,相當不地道,“讓我們說接受了你的0.0幾%的股權,就要放棄對錘子科技幾十億的回購?”
鄭剛告訴《深網》,“我沒有濫用回購條款?;刭彈l款是用于道德風險防范,羅永浩觸發(fā)了里面五六條。一旦有道德風險發(fā)生的話,那我覺得去執(zhí)行就完全沒有道義上的問題?,F(xiàn)在我們正在走法律程序?!?/strong>
不過,一位接近羅永浩的知情人士則告訴《深網》,媒體所報道的“按照協(xié)議,錘子五年未上市投資人有權回購”的說法是瞎編。
目前雙方各執(zhí)一詞,真相究竟如何?
回購爭議:羅永浩是否應對錘子投資人負責?
眾所周知,錘子科技是羅永浩此前一次失敗的創(chuàng)業(yè)經歷,按照鄭剛的說法,投資人15億投資未收回,還欠下供應商的6億負債。羅永浩此前曾在脫口秀大會上公開表示,6億負債已逐漸還清,自己的經歷是“真還傳”。
鄭剛告訴《深網》:“羅永浩所謂的六個億的還債,其實三個億是來自于資產變賣的,錘子科技的品牌、硬件、一些知識產權和那些員工,他自己只還了大概兩三個億。”
“15億投資,我們大概是1.75億,剩下的還有比如海通證券、蘇寧、聯(lián)創(chuàng)、藍港等等?!编崉倢庾有乔虮硎?,“老羅能成功我們是開心的,但是你不能夠要挾我們。老羅覺得可以回購了,所以就丟了一個協(xié)議,收我百分之零點幾的股權,我算了一下可能也就值一兩百萬美金,想來代替我1. 8億的回購權?!?/strong>
一般而言,如果創(chuàng)業(yè)公司申請破產,是無需對投資人負責的。
羅永浩也在回應中提及:“很多老股東都高高興興簽了字,并對我們表示了感謝,因為他們知道投資不是借款,投資的企業(yè)失敗了就是失敗了。所以這種對上一個創(chuàng)業(yè)項目失敗后的補償,本質上是因為不尋常的情感和道義,而不是通行的法理和邏輯。”
那鄭剛依據什么來要求羅永浩發(fā)起回購呢?
鄭剛接受《深網》專訪時表示,羅永浩是個大創(chuàng)業(yè)者,觸發(fā)了投資協(xié)議有關道德風險防范的五六條回購條款,所以聯(lián)合部分投資人通過法律手段來堅決執(zhí)行?!拔覀円舱J為老羅其實是有能力去執(zhí)行的,他明明知道是有可能做得到的,但是他選擇逃避。”
另據光子星球報道,“錘子科技于2017年9月簽署的D輪融資協(xié)議里確實寫明了5年回購條款,即公司如果5年內沒有實現(xiàn)IPO,需要在投資完成滿5年贖回D輪投資人持有的股權,贖回價格需要按照年化5%收取股息。對于無法贖回的情況,協(xié)議中提到的一點是,如公司無法支付贖回款項,創(chuàng)始人應承擔連帶贖回義務。協(xié)議中明確要求,5年期滿的一個月內將以上股份贖回價款及股息一次性全部支付給D輪投資方。協(xié)議中還提到,以上約定在完成本次投資以后應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確,否則公司及創(chuàng)始人對于D輪投資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到2022年9月,該協(xié)議里約定的5年投資時間已滿,投資方也就擁有了贖回權。”
對此,一位接近羅永浩的知情人士告訴《深網》,上述說法是瞎編,“如果這個五年協(xié)議存在,請鄭剛直接亮出協(xié)議。”他表示,鄭剛的整個內容都是在發(fā)泄情緒和故意散布虛假消息,此外有號稱十方麒璽創(chuàng)投陳雪濤的投資人,發(fā)朋友圈說”鄭剛是他的好朋友,錘子兩家累計投入了2.6億”,但問了很多錘子科技的投資人,都不認識陳雪濤,他和他的基金都不是錘子科技的股東,他在和鄭剛一起造謠。
羅永浩著名的《也許是史上能量最正、心態(tài)最陽光的創(chuàng)業(yè)失敗者和頑固還債者》,其中提到了“某投資機構”逼迫他簽署回購協(xié)議
2021年4月15日,羅永浩曾在微博發(fā)布長文《也許是史上能量最正、心態(tài)最陽光的創(chuàng)業(yè)失敗者和頑固還債者》,稱“某投資機構在2017年錘子科技的融資過程中,在所有其他投資者都已簽字并焦急等待救命投資款到賬時,惡意拒絕簽字,非常下作地在公司生死存亡之際,乘人之危,逼迫我個人簽署強制回購股份的協(xié)議。作為錘子科技的創(chuàng)始人,為了給公司續(xù)命,我最后不得不簽署了這份流氓協(xié)議?!?/p>
鄭剛對雷帝網則如此解釋,“意義不在這個地方(五年協(xié)議),我們現(xiàn)在才意識到他就是在拖延時間戲弄投資者,其實你想破產就破產去,對吧?我們也覺得該怎么樣怎么樣,因為對于所有的投資者,也是一個解脫,也是一個交代。但我們認為,羅永浩一直在拖延時間,通過我不破產的方式換取一個人設,給投資人一個預期。當初做交個朋友,也這樣那樣暗示的,會有某種安排,結果是會都沒開,這事也不提了。”
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亞告訴《深網》:“如果公司創(chuàng)始人和投資人真的簽訂了回購條款,選擇權在于投資人,投資人可以不接受新協(xié)議補償。后續(xù)還是會協(xié)商補償方案,最后才會涉及到訴訟或仲裁?!?/strong>
人品爭議:不溝通、不懂報恩?
鄭剛發(fā)文細數了羅永浩新東方和錘子創(chuàng)業(yè)經歷,稱其勢利眼、不懂感恩不懂戰(zhàn)略,作死了錘子科技。
首先是是否召開股東會的爭議。
鄭剛稱,“三年不開股東會、董事會…投他的資本,本質上羅永浩看不起你的。那種莫名其妙的,從來不懂財富和成功怎樣來的,永遠一副清高但又需要錢的人的心態(tài)。”
對此,羅永浩回應鄭剛,“鄭先生批評我三年沒開股東會,其實是他記錯了,按照公司法和錘子科技的公司章程,錘子科技每年都開了股東會?!标P于最新的補償協(xié)議,羅永浩表示,雖然沒有為此事開集體會議,但給錘子科技的所有老股東全都發(fā)了一模一樣的郵件,并用微信一一做了確認,何來的“不溝通”和“不信息對稱”?
針對股東會的問題,鄭剛再次回應稱,“2022年整年都沒開;2021年4月那次會議,只要求變賣羅子雄資產,錘子科技的情況介紹了嗎?你作為CEO和創(chuàng)始人打算做什么說了嗎,更重要的是你出現(xiàn)在會議上了嗎?錘子科技股東是有群的,你看到讓你不開心的話題,采取退群的行為幾次,你這得體嗎?連簡單的溝通渠道你都要斬斷。”
其次是關鍵信息不溝通的問題。
此前,鄭剛表示自己被欺騙了,他懟羅永浩,“羅永浩說大部分人都簽字了,就我沒簽字。我問?誰簽了?今早我見了猿題庫李勇,李勇簽了。但是他也沒收到任何信息。人家也認為他雖然簽了,你這做事也不對。我聯(lián)合了幾十位投資人發(fā)起回購?!?/p>
對此,羅永浩談及,“我和幾個合伙人一起創(chuàng)業(yè)的新公司,征得投資人和合伙人同意,給投資過錘子科技的老股東們提供了投前5%、投后3.72%的股份,與之相關的條件和協(xié)議,也都是老股東們自愿選擇簽署或不簽署的。”
羅永浩在回應中對部分投資人的憤怒也表示理解:“當然,因為跟 LP 交代之類的現(xiàn)實問題,也有一些老股東對此是不滿意的,這我們也完全理解。”
對于羅永浩的說法,鄭剛再次回應稱:“你不道德的是用新公司的股權來要挾投資人放棄基本的權利,而且‘愛簽不簽’,必須在11月30日簽署,而且還編造大部分都簽了,和股權3.5還是35沒半毛錢關系,也沒人清楚那是啥。”
資料顯示:2022年11月細紅線宣布完成天使輪融資。本輪融資由美團龍珠領投,藍馳創(chuàng)投、聯(lián)想創(chuàng)投、經緯創(chuàng)投、大疆創(chuàng)新、ATM Capital 等投資機構,以及黎萬強、吳泳銘等人士跟投。細紅線科技成立于2022年6月,為羅永浩在錘子科技之后投身的又一家科技創(chuàng)業(yè)公司。
鄭剛曾在2011年投資了“陌陌”,A輪投資,B輪部分退出,業(yè)內人稱其獲利“十倍以上”。而錘子科技和羅永浩的結緣也跟陌陌的創(chuàng)始人唐巖相關,除了鄭剛,猿題庫CEO李勇、雪球財經CEO方三文、阿里巴巴創(chuàng)始人吳泳銘和盛一飛等人投資錘子科技都和唐巖相關。
公開報道顯示,紫輝創(chuàng)投先后參與了錘子科技的兩輪融資,分別是2013年與陌陌共同投資7000萬元A輪融資,以及2014年與和君資本、海通開元等投資方投出2億元B輪融資。鄭剛在接受光子星球采訪時表示:紫輝創(chuàng)投總共投資錘子科技了1.75億。
2017年,鄭剛還在朋友圈為錘子科技炮轟過阿里巴巴,稱對方“明知道創(chuàng)業(yè)公司拖不起”,還在融資方面耽誤了半年時間,最后并未成行。鄭剛彼時表示,錘子科技“是一家值得被鼓勵的公司,不能被人欺負”。
“老羅當時在公司困難的時候,我把我北京的房去抵押了,這樣你拿去要去發(fā)工資,對于社會有交代,有責任,總得有人給你,所以你不能夠踩著別人自己掙好處,但是卻把別人當糞土?!编崉偢嬖V《深網》。
對于這點羅永浩在其回應中也沒有回避,“這些年在我創(chuàng)業(yè)艱難的時候,鄭剛先生和他的機構也不止一次地幫助過我,我也在鄭剛先生公司和個人出現(xiàn)困難的時候,不止一次地幫助過他,所以對出現(xiàn)今天這樣的事情,確實非常遺憾?!?/p>
“從雙方公開的信息來看,理論上細紅線科技在天使融資前就應該跟老投資人打個招呼,而不是融資都塵埃落定了,直接報個估值讓老投資人簽協(xié)議,投資人肯定感覺被冒犯了,此前,創(chuàng)業(yè)失敗本身已經積累了很多的怨氣,”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資人對《深網》分析。
鄭剛認為羅永浩不地道,“你分AR公司的股權給我們,我們很開心,但是你至少可以說多久時間內當股權價值蓋過回購資金,再免除回購條款對吧?我都不知道你能不能做成?!?/p>
“不在這個局里面,不了解情況,也很難去評價誰對誰錯,雙方打嘴仗也很沒意思,直接去法院就完事了,用證據來支撐自己的訴求就好了?!睂τ陔p方糾紛,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資人告訴《深網》。
最后,對于鄭剛對羅永浩道德人品方面的指責,羅永浩表示,“這些對我完全主觀的、毫無事實基礎的惡意揣測和評論,我就不逐一回復了,讀者自行判斷就好?!?/p>
以下是騰訊新聞《深網》對話鄭剛實錄整理:
《深網》:后悔炮轟羅永浩嗎?
鄭剛:怎么會反悔呢?這么多看好他的投資人的熱臉被以冷屁股面對,這么多投資人頂著盡責的壓力陪伴了他這么多年。
《深網》:你認為羅永浩會回應嗎?
鄭剛:他深知理虧,又做了新項目,也有人要交代,應該不想推波助瀾。
《深網》:你們對錘子發(fā)起回購,有沒有相關依據?
鄭剛:說這個之前,我想明確一點很重要的是:我沒有濫用回購條款?;刭彈l款某種程度來說是可以用于道德風險防范。之前投的幾十家的失敗我們都有簽署回購條款,但目前一家都沒有去執(zhí)行回購,我認為誠實創(chuàng)業(yè)、誠實失敗,沒必要把人逼成老賴限高失信。
我把回購條款當成道德風險防范的條款,但是,在中國回購條款已經被濫用,現(xiàn)在回購條款基本上已經成為幾乎所有基金投資項目的一個標準條款。
也不只是人民幣基金這么做,美元基金也有這樣,人民基金應該是很普遍的。但是,回購條款是一個雙刃劍,它表面上好像對于投資者更加保護,但實際上不是這樣的,一旦創(chuàng)業(yè)失敗,哪有什么東西可以去回購?回購條款如果成為遮羞布的話,那么投資判斷一旦放松,風險不就更大了么?
回購條款,你是PE,投個后期階段的大企業(yè),上市前的那種,那OK的,因為它有資產,有現(xiàn)金流,是一個正常狀態(tài),投資約定沒有完成,企業(yè)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把投資款返還給投資人。但對于早期的創(chuàng)業(yè)企業(yè)來講的話,它一旦失敗的話,根本就沒錢。所以說我們自己想的非常清楚,投的100家,我沒有一家回購,是因為人家誠實創(chuàng)業(yè),誠實失敗,你是沒有必要把別人搞成老賴。
但老羅這事情不一樣,他目前出現(xiàn)的就是道德風險。他現(xiàn)在覺得自己站穩(wěn)了,準備解決事情了,就是把之前的投資人拽掉,讓他去“輕松創(chuàng)業(yè)”。
《深網》:錘子投資協(xié)議里有專門的道德風險條款?
鄭剛:不是專門的道德條款,就是一個回購條款,有什么觸發(fā)條件之類的。但這個我們可以選擇去做和不做。
《深網》:什么情況下你們可以使用回購條款,羅永浩觸發(fā)了某一點?
鄭剛:簽署的股東協(xié)議里回購條款有一些觸發(fā)條件,大概五六條,這個具體細節(jié)就沒啥好說的,反正都是標準的這樣。當然作為投資人,你有權選擇去執(zhí)行和不執(zhí)行。在中國一般都會執(zhí)行,因為人民幣基金的LP是不會放過你的,你如果是一個管理者的話。你如果不執(zhí)行,那你回購你LP的投資款好了。我就是回購了LP大約5500萬的投資資金。
具體的先不說了,因為現(xiàn)在我們正在去走法律程序,反正就是說回購條款這是用于防范道德的,一旦有道德風險發(fā)生的話,那我覺得去執(zhí)行就完全沒有道義上的問題。
《深網》:其實執(zhí)行的話,對一般創(chuàng)業(yè)公司也沒什么意義?
鄭剛:是的,一般是這樣的,沒錯,但有道德風險的,所以我們是堅決要執(zhí)行。第二,我們也認為老羅其實是有能力去執(zhí)行的,因為我們還是認為老羅是個人才,幾十家投資老羅的機構和個人非常難得的不吵不鬧,但他就是裝著看不見別人的煎熬和支持他導致的痛苦。正因為這樣,所以我們更要去做,就是因為他明明知道這個是有可能做得到的,但是他選擇逃避,這件事情就非常惡劣。
《深網》:投資錘子這些年,給你帶來了什么?
鄭剛:為了平息LP們的不滿,用自己的資金回購了接近5500萬。對,這個東西其實是很簡單,雖然說我沒有義務去回購我的LP這些資金,但是實際上看情況,像在老羅這件事情上,我不得不去做這個LP回購,因為我做的決策是有問題的。我們當初投他的時候,雖然我自己也投了自己大部分的錢,但是不管怎么樣,這個項目的信息披露和一些投資決策是有瑕疵的。你認識到這一點的話,你去做做回購也是你應該擔當的責任,所以我是以我自己擔當的責任為基礎去做這件事情。
那我覺得老羅你比我厲害,你是大創(chuàng)業(yè)者,你就更應該去挑起頭說,這件事情,這個應該這么做,但他不是這樣。
《深網》:你之前說曾抵押自己房子借給錘子,是真的嗎?
鄭剛:是的,你想想,你要對社會負責任,你要對員工負責任,錢哪里來,不就是從后面人給的錢。
老羅當時在公司困難的時候,我把我北京的房去抵押了,這樣你拿去要去發(fā)工資,對于社會有交代,有責任,總得有人給你,所以你不能夠踩著別人自己掙好處,但是卻把別人當糞土。
《深網》:錘子的負債羅永浩已經還完了嗎?
鄭剛:羅永浩所謂的六個億的還債,其實三個億是來自于資產變賣的,錘子科技的品牌、硬件、一些知識產權和那些員工,他自己只還了大概兩三個億,應該是。
以下是羅永浩對鄭剛發(fā)文的回應:
對“鄭剛炮轟羅永浩”的事實澄清
錘子科技的投資人鄭剛先生半夜發(fā)朋友圈對我進行了“炮轟”(媒體用語)。對這種嚴重失實的、高度情緒化的發(fā)泄文字,我本該不做回應。但很遺憾,有媒體一大早就做了報道,目前已擴散,甚至還影響了一些無端被提及的朋友的清譽。所以為公為私,我都不得不回應一下,我嘗試在下文中盡量避免任何情緒化的表達,只澄清客觀事實。
1. 鄭先生批評我三年沒開股東會,其實是他記錯了,按照公司法和錘子科技的公司章程,錘子科技每年都開了股東會。最后三年的股東會,分別是在2019年12月23日、2020年8月1日,和2021年4月25日召開的。當然,因為2018年年底開始,錘子科技的核心業(yè)務已經事實上癱瘓,這幾年用錘子科技的主體所做的,基本上也只有償還供應商債務相關的事務了,所以開股東會也確實沒有太多可說的,所以我們開股東會的議程通常都很短,氣氛也處理得不是很好,以后會多征求股東們的意見,努力改進。
2. 鄭先生提到的李豐和張穎兩位投資人,都是我多年的老朋友,這兩位雖然沒有直接投錘子科技,但實際上都投了我后來創(chuàng)業(yè)或聯(lián)合創(chuàng)業(yè)的項目,并且在我困難的時候也給予過很大的幫助。尤其是張穎,在我最困難的時候甚至私人借了很多錢給我,并且在我還款時,還堅持拒絕了我為感激他的情誼所做的回報。大家總是說,做投資人的,都是救急不救窮,但張穎對我又救急又救窮,并且多年以來,在精神和物質上都對我反復支持,這是我永志不忘的(這些年我還遇到過很多這樣的企業(yè)家和投資人朋友,以后會找機會另行撰文鳴謝)。另外,這些年在我創(chuàng)業(yè)艱難的時候,鄭剛先生和他的機構也不止一次地幫助過我,我也在鄭剛先生公司和個人出現(xiàn)困難的時候,不止一次地幫助過他,所以對出現(xiàn)今天這樣的事情,確實非常遺憾。
3. 我和幾個合伙人一起創(chuàng)業(yè)的新公司,征得投資人和合伙人同意,給投資過錘子科技的老股東們提供了投前5%、投后3.72%的股份,與之相關的條件和協(xié)議,也都是老股東們自愿選擇簽署或不簽署的。我們雖然沒有為此事開集體會議,但給錘子科技的所有老股東全都發(fā)了一模一樣的郵件,并用微信一一做了確認,何來的“不溝通”和“不信息對稱”?很多老股東都高高興興簽了字,并對我們表示了感謝,因為他們知道投資不是借款,投資的企業(yè)失敗了就是失敗了。所以這種對上一個創(chuàng)業(yè)項目失敗后的補償,本質上是因為不尋常的情感和道義,而不是通行的法理和邏輯。當然,因為跟 LP 交代之類的現(xiàn)實問題,也有一些老股東對此是不滿意的,這我們也完全理解。
4. (鄭剛原文筆誤,有兩個“4”,我這個“4”實際應為原文的“5”)我們沒有騙,也不可能騙,因為錘子科技的老股東們互相全都有聯(lián)系方式,甚至還有個全體股東的微信群,互相一問便知。
最后,鄭剛先生的原文,后面還有一些對我完全主觀的,毫無事實基礎的惡意揣測和評論,我就不逐一回復了,讀者自行判斷就好。
騰訊新聞出品內容,未經授權,不得復制和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關鍵詞: 錘子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