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第四方支付平臺”這一概念,發(fā)展新會員就可獲得獎勵,朋友稱是“穩(wěn)定的副業(yè)”……65歲的王芳(化名)聽到這些,不由得心動。直到充值4.6萬元成為“網聯嘉”平臺的“縣代理”后,她的美夢逐漸破碎。
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經偵支隊民警經過層層深挖,最終撕下“網聯嘉”的華麗外衣,搗毀一個家族式網絡傳銷組織,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涉案金額達3500多萬元。相比“拉人頭”的傳統(tǒng)線下傳銷,網絡傳銷活動依托無接觸、網絡化、分散化的線上平臺快速傳播,影響范圍更廣、隱蔽性更強,近年來更呈現蔓延勢頭。
【資料圖】
“三顆糖”的誘惑
王芳回想自己加入“網聯嘉”的整個過程,就好像是有人拿著3顆誘人的糖果,一顆接著一顆地向她展示,最終把她引了進去。
第一顆糖叫“穩(wěn)定的副業(yè)”。那是2021年,一個朋友找王芳聊天,說老年人臨近退休,要發(fā)揮自身價值。在她的闡述中,集第四方支付平臺、電商和新消費體驗于一體的“網聯嘉”,是一份面向未來、造福大眾的事業(yè),更是一份穩(wěn)定又安逸的副業(yè)。她以自己為例,加入平臺后每月收入近萬元,只要動動手指、發(fā)發(fā)微信介紹朋友加入,很輕松就能賺到錢。
第二顆糖是“小投入大回報”。朋友反復強調成為“網聯嘉”會員最低不到200元,鉆石會員也不到1000元,只要拉3個朋友就能回本,“如果成為高級代理,每個月賺上萬元也很輕松,級別越高,獎勵和分潤都越多”。王芳聽信了,2021年12月,她通過對方分享的二維碼下載了“網聯嘉”應用,支付988.8元的會費,成為鉆石會員,可以得到下級會員60%會員費的獎勵,還能獲得萬分之九的分潤比例。所謂獎勵,其實是下線繳納的會員費分成;而分潤,則是會員每筆交易的手續(xù)費分成。
公安機關認定,“網聯嘉”并沒有建立與其宣傳相匹配的電子商務系統(tǒng),網站功能非常簡單,會員使用最多的其實是信用卡套現功能——借用網絡商城的外殼,“網聯嘉”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變相為會員提供信用卡套現服務,從中賺取手續(xù)費。
王芳被蒙在鼓里,積極地發(fā)展會員。加入“網聯嘉”1個月后,她又在那位朋友鼓動下,來到“網聯嘉”的運營公司辦公地,當場充了4.6萬元會員費,成為縣代理(也叫運營代理)。“縣代理要充5萬元,但我當時帶的卡里只有4.6萬元,公司的人說給我優(yōu)惠,總共就交了這些錢讓我做了升級?!背蔀榭h代理,意味著王芳可以拿到下線及無限代下線會員65%的會員費,分潤比例也提高到每筆萬分之十一。
那位朋友隨即又給了王芳第三顆糖,“再努努力,就能成為運營合伙人,進入核心層,未來公司上市可以拿股份”。
接下來的1個多月,王芳像是魔怔了,每天什么事都不做,捧著手機給各種年齡相仿的朋友轉發(fā)公司講師的宣講話術和二維碼鏈接,鼓動對方加入“網聯嘉”。然而效果并不理想,王芳總共拉了4個下線,他們每人交了988.8元成為鉆石會員后,她按比例共拿到1800多元的獎勵金。隨著時間推移,預想中的甜蜜逐漸變得苦澀。第一顆糖還沒實現,第二顆糖也已碎裂,第三顆糖更是不見蹤影,回報遠不及投入,“穩(wěn)定的副業(yè)”瀕臨倒塌。
科技公司的兩面
努力嘗試過,但再也拉不到新人了。半年多過去,4.6萬元的投入要回本幾乎無望,王芳這才跟女兒袒露自己參與“網聯嘉”的真實情況。女兒覺察其中有詐,帶著母親到公安機關報案。
第四方支付平臺、發(fā)展下線、會員費獎勵……聽到這些詞,上海市公安局楊浦分局經偵支隊民警金力很快做出判斷,“又是網絡傳銷”。但要立案偵查,掌握符合司法要求的證據,并沒有這么簡單。“網聯嘉”從表面看只是一個普通的帶有支付功能的電商平臺,但應用商城里直接搜名字找不到這個應用,只能通過老會員分享的二維碼下載運行。
更多的不尋常,逐漸展露在偵查員面前:“網聯嘉”商城里面的商品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價,銷量很少;所謂的商業(yè)鏈路,其實是會員用信用卡在自己名下的商戶消費,隨意輸入的消費金額經過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流轉,最后進入會員綁定的銀行卡中。“這個公司把每個會員都注冊為商戶,利用電商平臺的殼子來規(guī)避監(jiān)管,本質就是一個信用卡套現平臺。相比其他信用卡非法套現渠道,這個平臺的手續(xù)費更低?!痹诮鹆磥?,這是“網聯嘉”發(fā)展會員的主要吸引力。
另一方面,“免費旅游”“一元換購黃金飾品”等古老的傳銷拉新手段,對“網聯嘉”的主要目標群體來說也很具誘惑力。警方調查發(fā)現,“網聯嘉”曾多次召集鉆石及以上級別的會員到浙江、云南等地,以團建名義組織開會、培訓,由講師教授拉人頭的專業(yè)話術。在網絡商城中,“網聯嘉”運營方也曾推出過“一元秒殺”等優(yōu)惠活動,吸引新人繳費入會。
王芳記得拉她入伙的朋友口中經常念叨“刷臉支付”“第四方支付”這些詞,“具體的東西人家沒細講,聽起來是蠻厲害的東西”。撕下種種外衣,“網聯嘉”背后的運營公司——上海巨贏客數字科技有限公司,除了幾名創(chuàng)始人外,其余人員盡是財務、銷售和客服,負責應用軟件開發(fā)和運營的技術人員都是第三方公司的兼職者。
典型的傳銷架構
“網聯嘉”的模式究竟是否屬于網絡傳銷?“一要看收益方式,二要看會員層級。”厘清和固定這兩個關鍵環(huán)節(jié)的犯罪證據,是金力與同事們面臨的最大挑戰(zhàn)。
不同于傳統(tǒng)的線下傳銷模式,網絡傳銷的參與人員地域分布廣、人員結構松散、資金流向復雜?!拔覀儠瑢I(yè)機構,對‘網聯嘉’自有后臺及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幾百萬條數據進行逐一梳理統(tǒng)計,發(fā)現‘網聯嘉’的資金流水高達8.5億元?!苯鹆榻B,這個數目只是信用卡套現部分的資金流水數額,按照平臺規(guī)定的每套現1萬元需繳手續(xù)費72元,“粗略統(tǒng)計,光手續(xù)費收益就達數百萬元”。
這還不是大頭。警方調查發(fā)現,“網聯嘉”的大部分收益是會員費,不到一年時間就高達3500萬元?!熬W聯嘉”將會員分成6個等級:黃金、鉑金和鉆石3個級別的會員,通過充值會員費就能升級;運營代理、運營合伙人和“運營中心”這3個高等級別的會員,后期需要達成下線發(fā)展數量的指標才能升級?!白畹偷狞S金會員是充值198.8元,鉆石會員是988.8元。而運營代理及更高級別的會員,起初可以通過交5萬元、10萬元和25萬元的會員費直接晉升,到后期要求變了,需要發(fā)展足夠數量的下線才能晉升為代理。”金力說。
經由互聯網裂變式推廣和營銷,“網聯嘉”迅速壯大,會員遍及全國各地。截至案發(fā),共有注冊用戶近42萬人,其中實名注冊并繳納會員費的參與者多達35萬余人。警方統(tǒng)計發(fā)現,這些參與者中,50歲以上中老年人占絕對多數。“‘發(fā)揮剩余價值’‘穩(wěn)定的副業(yè)’等,這些話術都是針對這個年紀的人群的。信用卡套現功能也是一樣,以手續(xù)費低為賣點,吸引他們成為會員。”金力說。
經過近半年的偵查,警方掌握了“網聯嘉”從事網絡傳銷犯罪活動的確鑿證據,平臺運營公司實際控制人曹某及與其配合的家族式犯罪團伙被成功抓獲。
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要具有“入門費”“設層級”“拉人頭”等客觀特征。而網絡傳銷的組織者,為逃避監(jiān)管、掩蓋犯罪活動,可謂極盡偽裝之能事?!氨砻嫔峡?,‘網聯嘉’對外并沒有展示層級,會員的獲利方式也沒有直接與拉新人數掛鉤?!苯鹆榻B,但在“網聯嘉”的后臺系統(tǒng)中,上級會員可以通過下線發(fā)展的會員獲取收益,表明其存在實質上的層級關系。警方還查證,“網聯嘉”的發(fā)展層級最多達32層,也就是說,一個老會員收取32個層級的下線會員費獎勵。這種無限代計酬的方式,就是典型傳銷架構。另一方面,“網聯嘉”所有人財物的安排及主動活動,都圍繞如何引誘會員繳納會員費、自己從中牟利展開?!斑@符合傳銷犯罪活動沒有創(chuàng)造價值,用加入者的財物支付給前加入者,通過發(fā)展下線牟利的騙取財物本質。”
網絡傳銷攻與防
如果不是王芳報警,“網聯嘉”也許還會繼續(xù)運行下去。金力坦言,網絡傳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給遏制此類犯罪帶來不小挑戰(zhàn)。
“傳銷活動參與人往往心存僥幸,在實際辦案中對傳銷參與人員進行取證時,很多人不愿配合,對傳銷項目繼續(xù)發(fā)展挽回投資損失仍抱有幻想,甚至想著把‘雷’傳給下家以避免自身損失?!绷硪幻麉⑴c傳銷案件偵破的民警說。
類似“網聯嘉”的運行模式,新型網絡傳銷不僅蔓延迅速、擴散廣泛、隱蔽性強,而且名目繁多,不法分子常歪曲利用數字貨幣、區(qū)塊鏈技術、元宇宙、互聯網金融創(chuàng)新、積分返利等熱門概念,混淆視聽,極具迷惑性。此外,傳銷網站搭建技術簡易、可復制性強、違法成本低,不法分子還可以同時運作多個傳銷平臺,“這些人熟諳犯罪手法和參與人的投機心理,花樣不停翻新。有的為逃避打擊選擇做‘短線’生意,出一個新的平臺騙了一波錢,立馬改頭換面,打擊速度跟不上換‘馬甲’的速度?!鄙鲜雒窬f。
公安部門正通過大數據分析等手段,對異常交易行為及時預警,提升堵截能力和精準打擊能力,力爭對網絡傳銷行為“露頭就打”。同時,公安部門還加強與市場監(jiān)管、銀行等部門和機構的協同聯動,提升防范網絡傳銷風險的能力,共同整治各類傳銷活動。
“公眾要認識到,參與傳銷不僅會造成財產損失,還可能涉嫌違法犯罪,不能抱有僥幸心理和投機心態(tài)?!睂I(yè)人士認為,在有關部門依法摧毀傳銷組織體系的同時,公眾也要提高防范意識和守法意識。
民警舉例說,資本運作、消費返利、原始股、推薦獎等,都是傳銷活動的慣用詞,“看到這些詞匯要有所警覺”。其次,對于“收入門費”“拉下線”的行為,要保持高度警惕。大多數情況下,傳銷活動就是“上線瓜分下線投入資金”的圈錢游戲。公眾還要提高對高收益、高回報等投資陷阱的警惕性,“一旦發(fā)現傳銷活動及時舉報,共同維護良好社會經濟秩序”。
(文章來源: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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